阿坝州文化局职能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、文物博物和新闻出版、著作权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研究拟订全州文化艺术政策、文物博物、新闻出版、著作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,并监督实施。
(二)研究拟订全州文化事业、文化产业、文物博物和新闻出版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,推进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。
(三)指导、协调文化产业发展,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,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,规划、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,指导州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。
(四)指导、管理全州文学艺术事业,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,扶持代表性、示范性、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,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,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。
(五)指导、管理全州社会文化事业,拟定全州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。负责全州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。
(六)研究拟订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,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,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。
(七)管理全州文物事业和博物馆事业,拟定文物、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、协调文物、博物馆事业的建设与发展。
(八)负责全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(含报纸、期刊、图书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等)的管理;负责新办出版物和包装装潢印刷企业、书报刊发行单位和音像、电子出版物的制作、发行单位的管理。对全州新闻出版活动(包括出版物、音像制品的出版、印刷或复制、发行)实施管理监督。监督管理全州印刷业(含包装装潢印刷业)。
(九)归口管理全州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,研究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的发展态势,拟定文化市场、出版物市场的发展规划;指导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,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,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;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;组织协调全州文化出版物市场“扫黄打非”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。
(十)管理、协调教科书、中小学教材、教参、教辅、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它重点出版物的租型、出版、印刷、复制和发行工作。
(十一)管理全州著作权工作,组织查处本辖区内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,调解著作权纠纷。
(十二)拟订全州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,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。
(十三)指导、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、文化宣传工作,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。
(十四)拟定全州文化艺术、文物博物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州文化艺术、文物博物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州性的表彰和评奖活动。
(十五)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地址:达萨街112号联系电话:(0837)2822612